为优化林地资源配置,促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,重庆市林业局近日印发《重庆市林业标准地建设指引(试行)》以下简称《指引》,明确林业标准地的定义、建设原则、准入条件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,为林业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提供政策支撑。
什么是林业标准地??

《指引》明确,林业标准地是指依托森林资源,根据专项规划配置道路、给排水、电力、通讯等基础设施,满足林下经济、生态旅游、木竹加工、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需求的用地。其范围包括经营性林地及直接服务林业的设施用地,配套建设用地需按程序审批。
基本原则
规划引领、调查先行: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林地专项规划,并做好前期资源调查。
市场引导、双向供给:既可政府先行建设基础设施再招商,也可根据招商需求由经营主体按标准自建。
规范便捷、服务闭环:明确建设标准与流程,旨在提供规范、高效的服务与管理闭环。
重要约束与禁区
用途管制:必须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,严禁用于别墅、商品住宅等房地产开发,不得擅自改变批准的林业用途。
生态保护红线:严格禁止在以下区域开展建设:
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。
国家一级公益林、林地保护等级Ⅰ级林地。
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。
饮用水水源一、二级保护区范围。
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及生物廊道。
一般控制区管理: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建设,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。
基础设施建设标准
《指引》设置了控制性与指导性标准,兼顾生产与生态需求:
道路系统:衔接内外交通,统筹防火、隔离、生产生活便道等功能,满足运输、管护、应急需求。
给排水系统:满足浇灌、森防等需要,鼓励利用自然水源,配套蓄水池、管网、喷滴灌等设施。
供电设施:保障生产、经营、安防用电,鼓励使用清洁能源,线路避让生态敏感区。
通讯与信息化:确保核心区域信号覆盖,满足通讯、数据传输、资源监测、应急调度等需要,设施选型应适应林区环境。
用地流转机制
林业标准地原则上以村(社)集体为单位进行整体流转,便于规模化管理。
允许经营主体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,根据市场或招商需要依法进行再次流转,促进资源优化配置。
《指引》出台,标志着重庆在深化林业改革、优化林业营商环境,推动林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方面迈出重要一步,将进一步激活森林资源潜力,助力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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